分類監管提升資源利用效能

南昌市生態環境局在開展雙隨機執法過程中,實施差異化監督與管理

來源:      |    日期:  2022年12月15日     |    制作:  萬小玲     |    新聞熱線:  0791-86847195

    今年以來,南昌市生態環境局深入推行差別化監管政策,對檢查對象實行分級分類監管,精準鎖定問題線索,不斷提升監管資源利用效能。
    精確區分監管對象
    根據《江西省生態環境保護分類監管辦法(試行)》文件要求,南昌市生態環境局在開展雙隨機執法過程中,對依法納入監管的排污單位,以其分類監管信息為依據,評價和確定監管類別,實施差異化監督與管理,形成分行業、分區域、分流域的差異化監管機制。
    “根據排污單位污染程度、行業類別、環境風險程度等因素,參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綜合考慮是否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及特定環境管理需求等信息,將轄區內所有排污單位(即‘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象)分為A類排污單位、B類排污單位和C類排污單位。”據介紹,A類排污單位:包括造紙(紙漿制造)、制革、印染、化工(除分裝)、電鍍、水泥、平板玻璃、鋼鐵、火電、危險廢物處理等行業的排污單位;被生態環境部門列為掛牌督辦對象,且尚未摘牌的排污單位;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B類排污單位:除 A類排污單位以外,實行排污許可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C類排污單位:不屬于A、B類排污單位的其他排污單位。目前,入庫企業總數為661家,入庫檢查人員74人,其中核技術專項檢查人員4人。
    合理確定抽查比例
    南昌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市本級和東湖區、西湖區、青山湖區、青云譜區、新建區以及安義縣、進賢縣、南昌縣、灣里管理局A類企業雙隨機監管工作。每個季度進行一次雙隨機抽取工作,即一年抽四次,在每個季度末完成被抽取的企業檢查任務,按照分級分類監管原則,根據A、B、C類企業設置不同的隨機抽查比例。
強化信息公開共享
    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要求,在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內,南昌市生態環境局在每個季度檢查任務結束后,由執法人員將檢查結果錄入雙隨機系統,并及時在網站上對隨機抽查方案、抽查事項清單、抽查計劃、抽查結果等進行公開、公示。同時,進一步強化了信息共享,加強與其他市場監管部門之間對隨機抽查結果的信息共享和結果共用,不斷增強市場主體的信用意識和自我約束能力,強化市場主體的主體責任。今后,還將依托省生態環境廳創建的環保信用評價體系,對企業做出及時、全覆蓋的信用評價。 (鄧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