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網約車緣何多交2元錢

南昌西站網約車等單“服務費”被指轉嫁乘客 相關部門責令整改

來源:  新法治報     |    日期:  2023年08月03日     |    制作:  汪紅     |    新聞熱線:  0791-86847195

  “上車后才告訴我要多收2元‘停車費’。”近日,有市民向新法治報反映,其在南昌西站乘坐網約車時,除車費外,還另外支付了網約車在南昌西站的2元“停車費”。這筆額外費用,無論是在網約車訂單頁面,還是在南昌西站網約車上客區,都沒有告知說明。

  新法治報全媒體記者介入調查后發現,今年6月底,南昌西站完成了網約車上客區改造,改善了停車場的交通環境,隨之而來的是,網約車司機進場等待接單時,需要向第三方運營公司交納2元進場“服務費”。但在實際操作中,將該費用轉嫁給乘客,成為了多數網約車司機的“共識”。

  這筆網約車進場“服務費”,究竟因何而起?

  ◎文/圖 連永成 全媒體首席記者吳強

  反映:乘坐網約車多交2元“停車費”

  “上車后司機才告訴我,有2元‘停車費’需要由我支付。”7月18日,南昌市民劉先生告訴新法治報記者,前不久,他從南昌西站乘坐網約車回家,被多收了一筆2元錢“停車費”,“下單過程中,平臺沒有任何關于該筆費用的提示”。

  劉先生的遭遇并非個例。近期,在某網絡社交平臺,一名網友也分享了自己在南昌西站乘坐網約車被收“停車費”的經歷。該網友稱,他從南昌西站乘坐網約車,司機開了一段路程后,告知有2元的“停車費”需要他支付。

  事后,該網友在網上發出疑問:“南昌西站網約車‘停車費’都要乘客支付了嗎?”在評論區,不少網友表示有同樣的遭遇,同時也表達了對支付2元“停車費”的不解。

  記者注意到,這些被收“停車費”的乘客,網約車司機都會向其提供一張定額2元的稅務發票,以此證明該筆費用的合理性,發票上蓋有“北京泰祥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下稱泰祥南昌公司)”的發票專用章。

  7月19日,記者來到南昌西站實地探訪。在地下停車場的出入口,有網約車專屬通道,入口處還能看到南昌西站網約車服務中心設置的《南昌西站網約車等單服務區服務費標準公示》(下稱《公示》)。其中載明,針對網約車的服務收費標準為“3個小時(含3個小時)2元/次,之后每3個小時增加2元”。

  根據《公示》,“服務費”的收取對象為網約車,那么為何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會出現由乘客支付的現象呢?

  暗訪:網約車“停車費”由乘客支付

  為進一步了解情況,記者在南昌西站通過某網約車平臺呼叫網約車。其間,發現平臺未對需要額外支付費用作任何提示,而指定的乘車點都是位于南廣場的網約車上客區。

  隨后,記者以乘客的身份坐上了某平臺的網約車。車輛駛出停車場進入城市道路后,網約車司機也未提前告知需要支付其他費用。

  當記者詢問是否車費是按照平臺計價支付時,網約車司機才說,除了平臺車費外,還需額外支付2元“停車費”,并拿出了一張定額2元的發票交給記者:“2元是(南昌西站)‘停車費’,這要算到乘客頭上去,要不誰到里頭(網約車上客區)去啊。”

  “這筆費用不是停車場向司機收取的嗎?”面對記者的質疑,該司機稱,是網約車平臺授意司機將該筆費用加入車費訂單之中,如果有異議可以向平臺反映。

  當天,記者在南昌西站網約車等單區隨機采訪了多個平臺的網約車司機。對于2元“停車費”由乘客支付,似乎已經成為他們的“共識”。一名網約車司機說:“如果一個訂單10元左右,除去平臺收取的費用后,還要我們支付2元,根本掙不到錢,平臺派單還不能不接,你說怎么辦?”

  事實上,收2元錢“停車費”,在遭遇乘客不解的同時,也困擾著網約車司機。有司機坦言:“多了2元‘停車費’后,我們需要反復向乘客解釋,不然更容易遭到投訴。”

  有更多的司機希望網約車平臺能夠在乘客下單頁面告知需要另外支付2元錢,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收費公司:由司機與乘客協商解決

  據公開信息顯示,南昌西站針對網約車服務提升始于今年6月。南廣場東側地下二層停車場被改造升級成了網約車等單區,等單區入口設置了道閘,網約車司機想要進場接單,就必須按照入口《公示》,向工作人員交納2元錢,收費單位是泰祥南昌公司。

  實際上,《公示》的設置單位南昌西站網約車服務中心,正是泰祥南昌公司在南昌西站的辦公地址。

  泰祥南昌公司一名張姓經理告訴記者,南昌西站原先是設置了網約車上客區,但由于缺乏管理,經常出現擁堵。該公司從今年5月開始,對網約車上客區進行改造升級,同時為網約車開辟了專屬通道和等單區,并通過與網約車平臺合作,劃定電子圍欄,規范網約車在專門的等單區接單。

  “改造后的停車區、等候室,都是我們從西站置業手中租來的,每年該項目的固定支出在200萬元左右。”張經理強調,公司收取的并非“停車費”,而是網約車進場“服務費”。

  面對網約車司機將費用轉嫁給乘客而引發的爭議,張經理表示,公司曾與各個網約車平臺溝通相關事宜,“當時,這筆費用是讓司機跟乘客友好協商,我們不明確到底這個錢該誰出”。

  交通運輸部門:情況屬實,責令平臺整改

  按照省發改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通知》要求,機場、車站、碼頭、交通樞紐站和軌道交通換乘站等配建的停車場,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性特征,該類停車場的停車服務收費納入政府價格管理范疇,需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管理。那么,南昌西站停車場在原有的停車收費標準之外,向網約車另行收費的行為是否需要政府部門批準?

  7月20日,南昌市紅谷灘區發改委價格認證中心負責人王軍受訪時表示,泰祥南昌公司收取的費用是網約車“服務費”,并非單純意義上的“停車費”,收費標準可以由企業自主制定,無須向發改部門備案審批。

  記者將在南昌西站乘網約車需要額外支付費用一事反映給南昌市交通運輸局。7月24日,該局回復,經核查,從南昌西站出發的網約車違規收費情況屬實,根據某網約車平臺《服務協議與規則》中對附加費的約定,“駕駛員接到場站單后,到達定位上車點等候乘客,等待時長超出停車場免費時長,產生的停車費由乘客承擔,具體收取方式以平臺在當地城市規定為準;駕駛員預先到達停車場等待接單的,產生的停車費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接到情況反映后,已第一時間約談了相關企業并責令立即整改。同時,由于價格的監督管理職責主要在市場監管部門,該局將把有關線索移交至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同日,劉先生向記者反饋,在撥打網約車平臺客服電話后,平臺當即退回了該筆費用??头ぷ魅藛T表示,該筆“停車費”發生在乘客上車之前,不應由乘客承擔,平臺將根據相關規定對司機予以處罰。

  “乘客叫網約車,只需要按網約車平臺確定的費用支付車費,網約車司機要求乘客額外支付‘停車費’顯然是不合理的。”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熊超律師認為,網約車司機或網約車平臺在未提前明確告知有額外收費的情況下進行收費,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