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食品安全事件5小時內發布信息

江西出臺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來源:  新法治報     |    日期:  2023年08月09日     |    制作:  熊瑋     |    新聞熱線:  0791-86847195

  8月8日,記者獲悉,省政府近日出臺了《江西省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將食品安全事件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分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標示;對重大、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

  ◎文/王琨 全媒體記者方維芳

  《應急預案》適用于本省食品安全事件的預防及應對工作,當中所規定的食品安全事件,包括食品安全事故(含食品安全責任事故)以及食品安全輿情事件。

  根據《應急預案》,我省成立省食品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與省食安委合署辦公,負責組織、協調、指揮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等。省指揮部下設10個工作組。

  市級人民政府(含贛江新區管委會)、縣級人民政府(含新區、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負責組織開展一般、較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和重大、特別重大事件的先期處置;做好重大、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組織做好善后工作。

  據了解,本省食品安全事件按照性質、可能造成的損失或危害程度、可控性、影響范圍等因素,遵從國家食品安全專項應急預案的規定,分為四個級別,即一般食品安全事件、較大食品安全事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建立全省食品安全事件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市場監管、農業農村、林業、糧食、衛生健康、公安、教育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指導下級相關部門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運輸、經營、消費等環節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建立完善各自職責范圍內的食品安全事件監測防控體系;開展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抽樣檢驗、風險評估、輿情監測等工作,加強對媒體有關食品安全輿情熱點、敏感信息的跟蹤監測。對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風險隱患信息加強收集、分析和研判,必要時向有關部門和地區通報。

  在事件預警方面,按照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食品安全事件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分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標示。預警信息發布后,相關市級、縣級人民政府,涉及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依法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件進一步蔓延擴大。

  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應在第一時間通過主流媒體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對重大、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啟動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響應后,參與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各有關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對外發布相關信息。編造、傳播食品安全事件虛假信息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發生食品安全事件,省食品安全辦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責任調查,也可委托設區市食品安全辦組織責任調查。調查食品安全事件責任,主要查明是否為食品安全事故或食品安全責任事故,還應當查明有關監管(主管)部門、檢驗機構、認證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是否存在失職、瀆職責任。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等行為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