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地種罌粟 拘役
來源: 新法治報 | 日期: 2023年08月14日 | 制作: 何山 | 新聞熱線: 0791-86847195
近日,樂平市法院審理一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被告人張某某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2021年11月,張某某伙同孫某某(另案處理)在自家菜地種植罌粟,罌粟開花結果后,張某某未對罌粟進行鏟除。2022年4月,民警在巡邏時發現該片罌粟,經現場清點出的罌粟共計579株。張某某聲稱,其種植罌粟是為治胃病。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罌粟,數量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鑒于其存在自首及認罪認罰等從輕處罰情節,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劉子航 全媒體首席記者王白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