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簽字蓋章能否生效

“公益律師進社區”活動走進新余一企業開展普法宣傳

來源:  新法治報     |    日期:  2023年08月18日     |    制作:  何山     |    新聞熱線:  0791-86847195

  “謝謝律師的精彩普法,讓我們受益匪淺。”8月15日,聽完公益律師的講課后,江西青春康源集團有限公司員工小劉高興地說。

  當日下午,由新法治報社與省律師協會聯合主辦的“公益律師進社區”活動在新余高新區舉行,本報攜手新余市司法局、新余市律師協會走進江西青春康源集團有限公司為企業“問診把脈”,為企業員工普法。

  其間,江西弘杰律師事務所簡小勇律師、丁博楊律師結合案例著重講解了企業常見合同風險防范以及如何防范非法吸收公眾貸款、民間借貸的風險等,并詳細解答了企業員工的法律問題?,F場共有100多名企業員工參加活動,大家紛紛表示,將加強法律知識學習,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普法現場

  以案釋法講解合同風險

  日常工作生活中,人們經常需要通過訂立合同進行市場交易、參與民事活動,從而受到合同制度的廣泛約束。民法典合同編包含3個分編、29章、526條,條文數量占據民法典的“半壁江山”,重要性不言而喻。為此,丁博楊結合企業采購合同、企業銷售合同等企業經常接觸到的具體合同案例,對合同的定義,合同構成的基本要素,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合同的履行和違約及企業在簽訂采購、銷售合同中易被忽略的風險防控問題,進行了生動講解和細致分析,并給出了指導性建議。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法。”據丁博楊介紹,民法典第490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甲公司與乙公司訂立設備采購合同,未完成簽字蓋章,但甲公司已支付首筆貨款,乙公司也交付了部分產品。后乙公司管理層變更,并以‘沒有簽字蓋章’為由拒絕繼續履行合同。直至甲公司發去律師函,問題才得以解決。”丁博楊舉例稱,該書面合同雖然沒有簽字蓋章,但一方已經實際履行主要義務,對方也予以接受,可證明雙方已達成合作,應當認定合同成立生效,乙公司應繼續履行合同。

  企業在網絡平臺進貨,下單完成后就等賣家發貨。誰知賣家卻單方面發起退款,原因是批發價格過低,只能限購。“按照民法典合同編中關于電子合同的規定,下單成功即電子合同成立。”丁博楊說,民法典中明確了電子合同的訂立、履行等事宜。據介紹,民法典合同編第491條明確規定:當事人一方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對方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并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也就是說,電子合同一旦成立并生效,合同相對方依照法律的規定及合同的規定所產生的義務具有法律的強制性,一方拒絕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以及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都是不被允許的。

  丁博楊還特別指出,民法典合同編中明確了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訂立的電子合同的標的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遞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貨人的簽收時間為交付時間。

  教你識破借條“陷阱”

  針對民間借貸容易引發風險的問題,丁博楊結合PPT演示,圖文并茂地介紹了借條的形式、內容及合法性要求,展示了規范的借條模板。員工們紛紛用手機拍照留存。

  “別人借錢,借不借?怎樣借?民間借貸怎樣才能不受騙?”丁博楊用通俗的語言與生動的案例,呼吁大家注意防范民間借貸風險,守住“錢袋子”。隨后,丁博楊宣講了規范民間借貸行為的相關法律法規知識,讓大家進一步了解非法民間借貸的危害。通過對真實案例的剖析講解,讓員工們了解到一張符合規范的借條并沒有想象中簡單,民間借貸中經常出現無借據、缺乏擔保、沒有約定還款時間、沒有違約責任等內容的借條,極易引發糾紛。

  緊接著,簡小勇著重介紹了如何防范非法吸收公眾貸款的風險。據介紹,非法集資是指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如果你遇到了他人在街頭、商場、超市等發放投資理財等內容的廣告傳單,千萬要提高警惕。”簡小勇結合相關案例,科普了非法集資的識別方式以及防范措施,引導大家提高警惕、遠離非法集資活動,不要被眼前利益所蒙騙。

  現場答疑解惑

  兩位公益律師的精彩講課贏得聽眾的陣陣掌聲。在互動環節,江西青春康源集團有限公司的員工們踴躍提問,公益律師現場一一進行了細致回答。

  該公司銷售部員工積極提問:“如果和其他公司簽訂了銷售合同,但是對方不能按時付款,拒絕繼續履行合同,可不可以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對此,簡小勇表示,在訂立銷售合同時,雙方應對違約金進行約定。如果一方有違反合同的行為,但雙方約定的違約金過低或者過高,與當事人所遭受的損失差距過大,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請求裁定增加或者減少違約金。之后,兩位公益律師還留下了自己的聯系方式,方便大家在活動結束后繼續咨詢法律問題。

  “朋友問我借了5萬元,一直不肯全部還給我?,F在每次催他還錢,他就還一點點。那5萬元是我通過轉賬的方式借給他的,當時我們沒有寫借條,遇到這種情況我應該怎么辦?”小張表示,自己遇到了民間借貸問題,正打算咨詢律師,沒想到就有律師進企業將法律服務送上了門。對此,簡小勇表示,雖然小張借錢給朋友沒有寫借條,但是事實上形成了借貸關系,而且能夠查詢到轉賬記錄。在這種情況下,小張可以通過法律追債,維護自己的權益。

  “公益律師走進企業送法的方式非常好,不僅提高了企業員工的法律素養和防范意識,還在企業營造了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對企業的幫助也很大。”該公司副總裁喻金寶在活動后說,希望新余市司法局等部門多組織律師、法官等深入企業,助力企業高質量發展。

  今年以來,新余市政法機關不斷優化工作舉措,全力做好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各項工作,為新余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記者從新余市司法局了解到,該局扎實開展“萬所聯萬會”進園區、進商會、進企業活動,常態化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律師公益集結號”活動,積極引導企業依法經營,助力法治民企建設。今年以來該局共為企業開展“法治體檢”14次,為130余家民營企業解答各類法律咨詢360件,減免律師費120余萬元。

  文/圖 晏毅 全媒體記者胡文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