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發布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
可預提公積金支付首付款
來源: 新法治報 | 日期: 2023年08月18日 | 制作: 何山 | 新聞熱線: 0791-86847195
8月17日,南昌市發布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其中規定:實施南昌市公積金全省一體化貸款政策,省內其他城市繳存職工可享受南昌市繳存職工公積金信貸的同等待遇;對南昌市符合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職工,可預提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停止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保證金等。
若干措施提出,實行階段性購房補貼。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在南昌地區購買新建商品房的(含非住宅,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符合享受南昌“人才10條”購房補貼條件的人員,在完成契稅繳納后,由受益財政再給予100%的契稅補貼;其他購房人員在完成契稅繳納后,由受益財政給予50%的契稅補貼。
支持改善需求置換住房。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推行二手房“帶押過戶”。簡化抵押二手房交易程序,對符合相關條件的已抵押二手房可在未解除原抵押狀態下交易過戶,節約交易雙方資金和時間成本。
推行貨幣化和“房票”安置方式。對未開工建設的安置房征收項目,被征收人可選擇貨幣化、“房票”和實物安置方式,對選擇“房票”購買新建商品房安置的予以獎勵。
完善預售資金監管。實行預售資金監管專戶設立在政府監管機構名下的模式,進一步優化預售資金撥付監管比例;開發企業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約定,提供“見索即付”類型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
加快推進租購并舉。積極培育住房租賃企業,多渠道籌集住房租賃房源,構建多層次租賃住房供應體系。
按低限執行住房信貸政策。居民家庭通過公積金或商業銀行貸款購買住房的,首次購房首付比例最低執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執行30%。對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且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貸款利率均按低限要求執行。
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實施公積金全省一體化貸款政策,省內其他城市繳存職工可享受南昌市繳存職工公積金信貸的同等待遇;積極擴大長江中游城市群觀察員城市異地繳存互認互貸合作范圍,促進區域一體化發展;對南昌市符合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職工,可預提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20%;停止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保證金;積極開展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工作,擴大住房公積金繳存覆蓋面。
(王琨 全媒體記者方維芳)